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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质押借款账务处理问题

发布日期:2022-04-07 15:33    点击次数:102

股权质押借款账务处理问题

问:有一个新三板的客户,将持有的房产(账面价值855万)以1250万元的价格增资注入某子公司,再将其持有该子公司的股权以出资额1250万转让给了某个人,股权转让未收到转让对价。

同时公司与该个人签署了借款协议,借款金额1500万,借款期限5年,年利率13%,借款期间公司保留继续使用土地与厂房权利,借款期结束后公司需向谢馥兴支付人民币1725万元,以回购该子公司股权;如公司未支付,则谢馥兴无需转让其所持有股权。

问题:1、上述交易从实质上是否可以认定为售后回购股权的一揽子交易?2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更为谨慎?答:该交易实质为质押借款。

公司保留了该房地产的继续使用权,产生的风险和报酬由公司享有,公司并未丧失该房地产的控制权;股权定价与房产定价相等,表明该股权收益基本来源于该房地产,该收益并未向个人转让;股权回购价格为固定利率价格,股权的价格变动风险也未向个人转让,因此,公司未丧失对该股权的控制权。

综上所述,根据经济实质,公司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包括:(1)对增资事项进行处理。

感觉:乃指第六感。指一个人是否有冷峻的判断力或敏锐的直感力。可以判断敌方是否已在听牌投资理财项目,以及决定自己应该听那一类牌容易和牌,等等。

在个别报表层面,可以1250万元作为新增投资成本,同时结转房地产账面价值855万元,产生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;(2)确认借款事项。

此时,公司不应将股权和房地产作出售处理,仅应将收到的1500万元做借款处理,并按约定利率计提利息。